刊登日期: | 2019/5/31 |
發文日期: | 2019/5/17 |
發文文號: | 府教社字第1080094541號 |
主旨: | 預告修正「苗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」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修正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 二、修正依據:總統令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311號、教育部107年2月8日臺教社(一)字第1070018645B號令辦理。 三、「苗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」修正草案條文如附件。 四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。 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。 (三)電話:037-559687。 (四)傳真:037-324626。 (五)電子郵件:yunru9510555@ems.miaoli.gov.tw 縣長 徐耀昌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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